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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1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市财政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财政部门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法治建设责任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制定年度财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建设目标和年度普法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和林芝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建立健全财税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7亿元,增长9.46%。

2.依法安排财政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94亿,有力支持了林芝市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3.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5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有序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

4.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5.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督促提醒各级各预算单位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

6.强化经费保障。各部门普法、执法和法律顾问等涉法经费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财政制度建设

1.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制度。2025年,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按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

2.推进财政制度建设。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任务,制定出台《林芝市贷款利率市场化试点市场主体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印发《林芝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范本)》,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落实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林芝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责任,规范了决策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年度预(决)算、调整预算、政府债务管理、预算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审议。

2.强决策前的调研论证在作出行政决策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充分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欧珠律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财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工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5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6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30、开展法治讲座2次,发挥了重要的法律参谋助手作用。

 (五)加强财会监督,规范行政执法

1.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等专项检查。市财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双随机”方式19代理记账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于发现问题的机构,已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检查结果按规定公开。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自2025年起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已有11人考取执法证。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讲座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参加“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线上考试,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责任分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广泛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财政法律意识。2025年,共举办财政法律法规培训11期,发放宣传资料340余份,开展法律咨询活动4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3.加强财政财务干部法治培训将法治培训纳入财政财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财政财务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集中培训、组织在线学习等方式,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2025年,共组织财政财务干部参加法治培训27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财政财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财政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不够主动、不够深入。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还比较单一,在普法宣传中,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组第4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局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支部学习会12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安排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局主要领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理财,财政预决算、财政管理、人事任免、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办公会议7次。通过局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财政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法律法规,提高财政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将法治学习纳入财政干部日常培训和考核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等活动,激发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财政行政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在财政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过程中,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财政改革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财政制度,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财政制度体系。加强对财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财政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局内各科室(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投入,保障法治建设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林芝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