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市财政局结合常态化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重要任务,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利用“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财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财政工作,推动财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财政干部职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使宪法精神深入财政干部头脑。
3.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及相关知识。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开展读书班和“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财政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纪检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精神、纪检机关有关典型案例通报等,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纪律意识。
5.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平安西藏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6.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普法。市财政局着力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在财政日常工作中,向服务对象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会监督等相关法规政策,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预算草案及调整预算,牢固树立“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突破”“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举债必规范、违规必惩处”的理念,依法管理财政资金。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其法规意识、职业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修改完善《林芝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依照《关于开展林芝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综合信用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本级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及综合信用评价考核,并在西藏政府采购网发布监督检查及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事项。学习宣传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13号)。三是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按照市级权责清单,履行属地代理记账公司的许可审批,加强代理记账公司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优化商营环境。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进一步下放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权限,由原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财政投资评审权限提高到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由各县(区、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加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的监管和考核。五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根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年度调整预算等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六是做好普法经费保障。2024年安排我市普法宣传经费47.8万元。
(三)坚持依法决策。市财政局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重大人事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审议、集体决定。年度财政预(决)算、预算执行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要求,推动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认真落实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选聘欧珠律师事务所为林芝市财政局的法律服务单位,协调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文件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事项,为我局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开展财经法律法规普法工作。
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好本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局各业务科室围绕各自的业务工作,在预算编制、资金核拨、政府采购、财会监督、财务人员培训等日常管理中,向预算单位和服务对象开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债务管理及风险防范、财政(务)管理及监督、资产管理、基本民生保障等专项普法和相关政策宣传工作。2024年5月至7月林芝市财政局组织县、乡镇158名基层财会人员在成都举办2期“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会计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培训预算管理、内控控制、财会监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会计基础、政府会计、行政事业单位法律法规和新修订的《会计法》等内容,提高财会技能,增强履职能力。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财政法制专业人才缺乏;二是普法形式较单一。立足财政实际的普法亮点不多。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建立集体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4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支部学习会15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党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市委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等会议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逐字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交流研讨,做到深学悟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财政部门落实落地。二是党组重视。局党组及时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带头学法用法。局领导关注“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宪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及与履职密切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四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理财,财政预决算、财政管理、人事任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建等重大事项提交集体研究,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19次,局办公会议10次。通过局党政主要领导的推动,形成了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财政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根据财政业务需要,对照职责清单,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思维和理念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促进财政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深度融合。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权力的运行监督和制约。
(三)加强财会监督。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依申请公开等工作,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
(四)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