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财政局网(www.czj.linzhi.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大街10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7309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市财政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举措,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及时更新财政工作动态和依法主动公开栏目。本年度在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有:2023年度林芝市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草案)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2年度林芝市本级政府财政决算,林芝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2022年度部门决算,林芝市本级2023年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政策清单,西藏自治区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西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通用目录、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安排及有关事项,财政工作动态等。督促采购单位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发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非涉密公开招投标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本局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均及时回复。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度本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本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分级负责、保证质量”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着力发布权威信息,从中国政府网、财政部网站等权威网站媒体转载时政和财经类信息。及时回应网民关切,优化财政服务,2023年,办理网民留言7件,涉及会计资格考试、政府采购等事项,均给予解答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市财政局着重加强财政局门户网站栏目保障,管好用好“林芝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林芝市财政局切实做好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办理网民留言不规范、财政动态信息不多。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网上信件办理,对网民留言来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提高办理时效;二是强化财政动态信息公开,在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审查的基础上,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