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财政局网(www.czj.linzhi.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大街10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7309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局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重要抓手,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及时更新财政工作动态和依法主动公开栏目。本年度在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有:2022年林芝市本级政府财政预算、2022年林芝市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林芝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林芝市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安排及有关事项,财政投资评审,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有关情况、财政业务工作视频调度会有关情况等,共12条。通过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督促采购单位及时发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非涉密公开招投标信息。同时,从中国政府网、财政部网站等中央媒体网站转载相关时政和财经类信息1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本局收到网民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及时回复,回复率100%。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度本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和规章。本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分级负责、保证质量”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未经审核的的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着力发布权威信息,从中央媒体网站转载时政和财经类信息。及时回应网民关切,优化财政服务,2022年,共办理网民留言7条,涉及会计资格考试、政府采购、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等事项,均给予了明确解答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针对上级检查发现“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全方位自查整改,加强栏目保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林芝市财政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不到位的问题。对此,我们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重点是强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科室的责任,明确规定各业务科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林芝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