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ww.czj.linzhi.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大街10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730907)。

一、总体情况

林芝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时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20条,主要有:林芝市财政局职能,2020年市本级政府财政预算、2020年市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林芝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林芝市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林芝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林芝市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分配表,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取限额标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审核方式的通知、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林芝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采购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林芝市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本局召开的党风廉政会议、直达资金推进会议、财务人员培训班、预算编制会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有关情况。对网民留言反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退役金发放等事项及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待提高。由于财政工作人员不足、业务量大的原因,各业务科对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偏差,向办公室提供信息不多,导致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总体偏少。

改进措施: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教育力度,学习《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内容,动员各业务科室加大财政信息采集力度,及时准确地发布财政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的重要财政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