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直各单位、学校,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各县(区)按照实际情况,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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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西藏自治区2019年度政府集中

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人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品目编号

目录项目

备注

A

货物类

A02

通用设备

A0201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A02010103

服务器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包含正版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包含正版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

A02010201

路由器

A0201020201

以太网交换机

A0201020299

其他交换设备

A02010301

防火墙

A02010302

入侵检测设备

A02010303

入侵防御设备

A02010304

漏洞扫描设备

A02010305

容灾备份设备

A02010306

网络隔离设备

A02010307

安全审计设备

A02010308

安全路由器

A02010309

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

加密狗、U盾等入此。

A02010310

网闸

A02010311

网上行为管理设备

A02010312

密码设备

A02010313

虚拟专用网(VPN)设备

A02010399

其他安全设备

A02010507

网络存储设备

NAS设备入此。

A0201060101

喷墨打印机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A0201060103

热式打印机

包括热传式、热敏式打印机。

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

A0201060199

其他打印设备

A0201060901

扫描仪

A0201080101

操作系统

指单独采购的操作系统,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等项目采购的操作系统除外。

A0201080102

数据库管理系统

指单独采购的数据库管理系统,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等项目采购的数据库管理系统除外。

A0201080103

中间件

指单独采购的中间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等项目采购的中间件除外。

A0201080104

办公套件

A0201080199

其他基础软件

A0201080301

通用应用软件

包括管理软件、信息检索和翻译软件、多媒体软件、网络通讯软件、数字出版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科学和工程计算软件、其他通用应用软件。

A02010805

信息安全软件

包括基础和平台类安全软件、数据安全软件、网络与边界安全软件、专用安全软件、安全检测评估软件、安全应用软件、安全支撑软件、安全管理软件、其他信息安全软件。

A0202

办公设备

A020201

复印机

A020202

投影仪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具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入此,例如带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

A020205

照相机

数字照相机、通用照相机和专用照相机等。

A020207

LED显示屏

A020208

触控一体机

包换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等。

A020210

文印设备

A020211

销毁设备

A0203

车辆

A02030501

轿车

A02030502

越野车

A02030503

商务车

A02030599

其他乘用车

A02030601

小型客车

除驾驶员外,座位数超过9座,但不超过(含)16座。

A02030602

大中型客车

除驾驶员座位外,座位数超过(含)16座。

A02030699

其他客车

A02030727

机动起重车

指汽车起重机。

A0203072801

垃圾车

A0203072802

洒水车

A0203072803

街道清洗清扫车

A0203072804

除冰车

A0203072805

扫雪车

A0203072899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A0204

图书档案设备

A02040101

固定架、密集架

A0208

通信设备

A02080801

视频会议控制台

A02080802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

A02080803

视频会议室终端

A02080804

音视频矩阵

A02080899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1001

传真通信设备

包括文件(图文)传真机、报纸传真机、信函传真机、气象图传真机、卫星运土传真机、雷达图像传真机、相片传真机、PC-FAX图像传真通信设备、IP传真机等。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包括有线电视前端设备、有线电视终端设备、有线电视传输覆盖设备等。

A06

家具用具

A060101

钢木床类

A060102

钢塑床类

A060103

轻金属床类

A060104

木制床类

A060105

塑料床类

A060106

竹制床类

A060107

藤床类

A060199

其他床类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A060202

钢台、桌类

A060203

钢塑台、桌类

A060204

轻金属台、桌类

A060205

木制台、桌类

A060206

塑料台、桌类

A060207

藤台、桌类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A060301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A060302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包括各种木质材料为主制的坐具。

A060303

塑料椅凳类

A060304

竹制椅凳类

A060305

藤椅凳类

A060399

其他椅凳类

A060401

金属骨架沙发类

A060402

木骨架沙发类

包括各种木质材料为主制的坐具

A060403

竹制、藤制等类似材料沙发类

A060404

塑料沙发类

A060405

竹制沙发类

A060406

藤沙发类

A060499

其他沙发类

A060501

木质柜类

A060502

保险柜

A060503

金属质柜类

A060599

其他柜类

A060601

木质架类

A060602

金属质架类

A060699

其他材质架类

A060701

木质屏风类

A060702

金属质屏风类

A060799

其他材质屏风类

A09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A090101

复印纸

包括再生复印纸。

A090201

鼓粉盒

包括再生鼓粉盒。

A090202

粉盒

A090203

喷墨盒

A090204

墨水盒

A090205

色带

C

服务类

备注

C030101

基础电信服务

包含线路租赁服务。

C081401

印刷服务

包括单证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等,不包括出版服务。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包括: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C1504

保险服务

包括所有保险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关于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规定,鼓励我区特色优势产品供应商参与区内外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鼓励采购人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促进我区特色优势产业中小企业发展。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自治区本级及七地(市)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自治区本级、拉萨市、山南市、日喀则市、昌都市、那曲市、阿里地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二)林芝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三)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其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地(市)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采购人不具备组织采购活动条件的,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二)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

定的,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三)凡符合《西藏自治区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资金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四)无论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还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

(五)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创新产品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节能环保清单执行采购。

采购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在预算编制时就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采购人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规划(2018—2021)年的通知>》(藏正联〔2018〕3号),采购正版软件。

(六)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通过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批次以及“先采后报”等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七)《西藏自治区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