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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作春泥更护花——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情况调查(上)

林芝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01日 18时20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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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贫困户向良照来说,10亩葡萄田是最宝贵的“家庭资产”:“一年下来收入将近10万元,靠这10亩田我供出了两名大学生哩!”

在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茶店子镇茶庵寺村,向良照属于最早种葡萄的一批人。据他说,以前光靠种葡萄脱贫致富想都不敢想,根结就在于一没资金、二没技术。

2015年,利用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政策贷下来的5万元和县财政补贴的2.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向良照将自家的2亩葡萄田扩大到10亩。同时,县里组织的免费技术培训又让他掌握了葡萄种植的诀窍,葡萄田的亩产值从几千元提高到了1万元左右。2018年,他又在县财政局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申请了7万元农产品粗加工以奖代补资金,在家门口建起了一座小型冷冻库,解决了葡萄“保鲜难”的燃眉之急。

种葡萄逐渐走上正轨,向良照还经营起“副业”——花12万元买了辆农用车,闲下来时跑跑运输,每年还有约5万元“入账”。“儿子今年刚考上大学,女儿也当上幼儿园老师了……”向良照笑言,如果要形容现在一家人的小日子,那就是“很舒心”“有滋味”。

有产业、有就业、有保障……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这样能够切切实实让贫困户感受出来的脱贫成效目前已经在全国各地呈百花争艳之势,而倾力支持脱贫攻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可谓当之无愧的“护花人”。

多渠道增加扶贫投入

一组数字令人欣喜:在向良照所在的湖北省,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37个贫困县已全部脱贫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贫困人口从2013年年底的581万人减少至5.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年底的14.4%下降至0.14%。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与这一脱贫“壮举”相匹配的是湖北省连年攀升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5.22亿元,年均增幅高达20%以上。这其中,仅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就达到了214.3亿元。

事实上,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财政专项扶贫投资规模持续大幅增加,2016以来,连续5年每年的增加值达到了200亿元,为各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充足的“军需粮草”。

与此同时,中央和地方扶贫资金投入还有多个“源头”——通过下达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规模、利用跨省域补充耕地收入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收入等方式,大力支持各地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提升等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奖补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引导金融资本脱贫攻坚;统筹运用财税政策工具,调动企业、社会积极性,推动形成大扶贫格局……

在地方层面,以江西省2016年以来的统计数据为例,在投入290.4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同时,省级还安排新增地方债券资金40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该省在安排地方债限额时,将贫困人口作为重要因素进行分配测算;2019年起,扣除工矿仓储用地租让收入和无偿划拨土地收入后,省级统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2%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这些千方百计筹措来的宝贵资金经过层层落实,扶贫效益体现在了每一个贫困户越过越红火的小日子里。

在江西省井冈山市茅坪镇神山村,贫困户彭夏英在自家“农家乐”的厨房里忙前忙后。“2012年以前,一家四口就靠种点粮食、卖点竹子,一年到头连1万块钱的收入都没有。现在我的‘农家乐’一年少说也能落下个八九万元。”提起各级政府对自己“真金白银”的扶持,她打开了“话匣子”,“你看,我的房子是政府出钱帮忙改善的,又牢固又漂亮;再看门口这条路,去年因为下雨塌方了,政府马上出钱帮我们把路面铺好,把护栏建起来,一点都没有影响我们的出行和生意。”

“扶贫关键是要扶产业。”井冈山市财政局局长邹政说,在神山村,像彭夏英这样有意向发展农家乐但又缺少资金的农户一共有5户。市财政充分发挥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的作用,先后帮助他们顺利贷款共计50万元,使其成功迈出了脱贫增收的“第一步”。

早在2016年底,井冈山市贫困发生率就降至1.6%,成为全国贫困退出机制建立后首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但在江西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王斌看来,“摘帽”远不是终点,脱贫攻坚唯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几年来,在井冈山市,不但各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力度不减,市财政每年还从景区门票总收入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各提取10%,并整合其他资金设立爱心扶贫基金。2016年以来,共筹集185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教育帮扶、就业帮扶、产业帮扶等方面的扶贫支出。

在湖北省,受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体现得更为明显。“尽管今年财政收支压力加大,但我们下定决心,财政扶贫投入不减少、并且有增量。”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刘辉文介绍说,今年,省财政已经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亿元,并鼓励市县将资金向产业项目、促进就业、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等方面适当倾斜。同时,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产业奖补和就业补贴等各项财税政策,为企业和贫困人口降下财税“及时雨”。

对于2018年以来中央和各级财政部门研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脱贫攻坚的财税政策,湖北省秭归县屈姑有限公司负责人胡兆兴将其形象地比喻为“打了一针强心剂”。“别的不算,光是疫情期间阶段性社保费减免这一项,我们就节省了六七十万元。今年,我们的企业不光活下来了,而且活的很健康,营业额相比去年增长了27%,公司和贫困户合作的柑橘收购订单不减反增,来基地务工的贫困户也更多了。”他说。

倾斜分配财政资金

为了不让每一个贫困村、每一个贫困户掉队,在一般性转移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上,中央和地方财政始终按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引导更多资金资源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精准聚焦,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在近年来湖北省扶贫资金的分配“账单”中,这种“倾斜”导向得到了充分印证——对于全省9个深度贫困县,2018年,在每年倾斜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的基础上,每县再增加安排1000万元;2019年、2020年每县倾斜安排2500万元。此外,对深度贫困村,每年倾斜安排50万元。

优先保障“深度贫困”也是江西省在分配财政资金时一以贯之的原则——该省明确规定,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将深度贫困村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因素,支持每村存量、增量扶贫资金和政策性融资达到1000万元。

在不少深度贫困地区,财政资金的精准投入已经成为撬动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的一根有力“杠杆”。对此,刘辉文的解读一语中的:“财政资金虽然并不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但通过撬动社会资本,发挥引导作用,往往产生放大效应,让更多贫困户直接受益。”

在湖北9个深度贫困县之一的巴东县,黄连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旭提供了一份近4年的“财政资金扶持一览表”——产业扶贫“以奖代补”142万元、大型沼气池奖补项目262万元、股权收益扶贫项目100万元……2017年以来,公司获得各类财政资金补助超过了2000万元。这让朱旭不禁感叹:“政府对我们的支持是实实在在的!”他告诉记者,将这些“实实在在”的支持投入到高山反季节蔬菜和生猪规模养殖等产业后,通过土地租赁、就业带动、产业带动和股权收益等帮扶模式,公司直接带动当地126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脱贫致富。

去年,在黄连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务工将近4年的的贫困户王英搬进了新家。除了政府补贴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房费用主要由王英和爱人“自掏腰包”,这让两口子很骄傲。“以前一年忙到头,手里也没有零花钱,现在我们俩每个人每月都有3000块的收入,也能攒下钱盖新房了。”让王英倍感欣慰的是,新家离打工的公司只有不到一公里,照顾两个还在上学的孩子也更有余力。

扶贫资金不仅持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投入方向也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民生领域”已经成为各地的绝对共识。从近年来各地的扶贫实践中不难发现,财政部门更加关注贫困地区民生领域事业发展,切实做到保基本、兜底线,连续多年提高特殊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水平,有效保障了当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兜底兜住了希望。“衣食住行都解决了,哪还有后顾之忧了呢?”作为从山上搬迁下来的“新移民”,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许家冲村的低保贫困户梁作超由衷地觉得生活越来越有安全感。

“女儿患有癫痫病,以前每年医药费就要好几万元,几口人的生活都没有保障。”

“现在呢?”

“搬下来后,政府帮助我们盖了新房子,村里给爱人安排了公益性岗位,一个月能挣900块钱。我们一家五口每月还有985块钱的低保金,再加上我和女婿打零工的工资和两亩茶园的收入,一年收入5万多块没有问题。”对于家里每月“进账”的几个重要数字,老梁记得特别清楚。

更让他尤其感到安心的是,女儿看病的花销也不再是个“天文数字”,“女儿签约的家庭医生时不时就来帮她检查一下身体。去年她发病后住进了镇上的医院,医药费一共15000多块钱,新农合、大病保险啥的报销后,我们自己也就掏了千把块,完全能承担下来。”

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量大面广、点多线长——扶贫资金的投入规模和覆盖范围绝无仅有,如何保证这些来之不易的资金用到实处、用出效益?

对此,中央财政的宗旨一以贯之——坚持把扶贫资金监管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持续健全监督机制,注重强化绩效管理,全面提升资金绩效。

——在创新建立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方面,制定印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体系,确定扶贫资金总台账并强化管理。同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做好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

——在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督机制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机制,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各地监管局日常监管重点,强化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推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同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重点资金和政策,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此外,加快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扶贫资金管理相关部门依托监控平台,动态掌握和督促落实资金投入情况,跟踪督促加快预算下达和执行,及时发现并抓好问题整改。

——在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切实加强对支出进度、项目实施、绩效情况的跟踪督促,督促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地方落实绩效主体责任,连续两年部署各地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年均涉及项目超过12万个,组织各地监管局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立查立改,督促市县整改相关违规问题,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有了中央层面的高位推进和具体部署,各省份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探索出诸多亮眼经验,为各地扶贫资金运行建立起了“安全阀闸”。

王斌感叹,在江西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的建立给资金监管带来了“跨越式的变革”。“动态监控平台覆盖中央、省、市、县四级,囊括所有扶贫资金,实现了对扶贫资金的动态跟踪、监控和问效。”他介绍说,截至今年11月10日,江西省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资金总量为975.23亿元,已分配到项目的扶贫资金进度达91.22%。

不仅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并贯穿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江西省还为资金支出建立了特殊的“约谈通报制度”——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和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优秀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并给予资金奖励;对支出进度不达标、资金结转结余较大的县(市、区)追减资金,并约谈县(市、区)财政局长、扶贫办主任,强力推动相关县(市、区)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

一揽子颇为“强硬”的监管举措切实收到了实效。2017年—2019年,江西省专项扶贫资金(含质保金)当年结转率分别为1.68%、2.63%、2.6%,1—2年结转结余率分别为0.13%、0.14%、0.10%,远远低于中央满分考核要求的8%、2%。

在以湖北省为代表的多个省份,省、市、县、乡四级财政资金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健全。早在2018年,湖北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明责确责办法(试行)》《省财政厅关于支持乡镇财政加强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责任,赋予乡镇财政专管员财政资金专管职责,有效解决了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今后,湖北省还将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切实防止资金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刘辉文说。

记者 张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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