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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林芝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通报

林芝市财政局

2019年04月26日 12时23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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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月27日,市委巡察二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并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以巡察整改的实效建章立制,推动财政工作得到新的提升。

    截止3月25日,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办公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我局提出整改措施21条,现已完成20条,完成率95%。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针对“对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重新对2018年脱贫攻坚文件进行整理,对需要学习的重要文件,安排专题会议传达学习。

2.针对“强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脱贫攻坚学习手册,加强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政策的学习,将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重要脱贫攻坚政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政策,为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及时传达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与会议精神,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在年度工作总结、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等相关文件中体现。三是于3月25日组织23名在家干部参加了市财政局脱贫攻坚政策考试,经统计平均成绩为96.9分。

3.针对“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政一把手脱贫责任制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脱贫攻坚总体工作,并按照局领导班子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对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保证脱贫攻坚具体工作时刻有人抓、有专人负责。二是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林芝市行业扶贫实施方案》,结合我市财力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资金保障组实施方案及计划,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三是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在充分掌握帮扶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定点帮扶工作计划,确保帮扶工作起到实效。四是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编制了市财政局“十三五”脱贫攻坚专项规划。五是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加入脱贫攻坚元素,加强调研力度,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财政力量。截止目前,根据驻村点实际情况,撰写扶贫调研报告2篇。六是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等宣传媒介,加强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力度。七是按照驻村工作要求,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员。2019年我局按照要求安排2名第一书记、6名驻村队员,已上报市强基办审核通过。

4.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在充分收集各科室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在例会学习中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针对“对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将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纳入我局日常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脱贫攻坚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实现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常态化,确保脱贫攻坚资金专款专用。截止3月底,我局会计监督科对墨脱县、朗县、察隅县、工布江达县6项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对审计、巡察或是我局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强化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6.针对“资金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制定详细的资金监督检查计划,特别是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笔资金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配合自治区做好脱贫攻坚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市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治理工作。二是制定针对财政局扶贫领域的检查方案,确保每年检查资金、政策等落实情况不少于两次。

(三)帮扶行动不精准,扶贫成效不高方面

帮扶行动不精准,扶贫成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调研与科室实际工作相结合,在科室下乡工作中安排扶贫调研内容。二是切实发挥驻村工作队了解实际情况的优势,深入了解帮扶对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计划。在帮扶方式上实现由“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的转变。截止目前,我局制定了2019年财政局“结对认亲”帮扶计划,财政局干部个人制定“结对认亲”帮扶计划,并进行了公示。

(四)其他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办法,做到与车辆行驶无关的费用不报,严格执行报销费用超过1万元上局党组会议研究的规定;二是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2.“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二是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进“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党组会议召开程序,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细节。

3.“材料把关不严”  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文、收文管理制度,严格材料起草程序、加强审核力度。二是严格信息审核,确保上报信息与工作实际相符。

  以上是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94-5822596;电子邮箱:646789225@qq.com;邮政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大街10号林芝市财政局;邮政编码:8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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